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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A生物技術(shù)現(xiàn)在已成為親子鑒定、血緣斷代的常規(guī)手段,準確率能達到99.9999%(注意:不是100%)。然而,在沒有DNA生物技術(shù)的古代,親子鑒定則可謂難上加難。或許正緣于此,在不少戲劇、影視劇以及古代小說中,都有古人“滴血認親”等情節(jié)的描寫。其實,除了“滴血認親”,古人進行親子鑒定還有多種手段……
--親情法--
憑借測試情感反應(yīng)探求真情
現(xiàn)代常上演的“奪子大戰(zhàn)”,在古代亦常發(fā)生。由于沒有DNA這類高科技鑒定手段,要想弄清孩子的血緣關(guān)系頗為困難,但古人也有自己的辦法,常從“人之常情”中尋找蛛絲馬跡。
西漢時,潁川(今河南禹州市)有個大戶人家,兄弟二人住在一起,兄弟倆的媳婦都懷了身孕。哥哥的媳婦流產(chǎn)了,卻隱瞞了實情,將弟媳婦生的男孩子搶為己有。官司打了三年,也無法決斷。
此事原見于東漢應(yīng)劭的《風俗通》。曾任過漢宣帝丞相的黃霸聽說后,決定進行親子鑒定。其方法是,叫人把孩子抱到大堂上來,讓妯娌倆搶孩子,誰搶到歸誰。嫂子用力搶孩子,弟媳則怕弄傷孩子,表情悲傷。
見到此景,黃霸作出了鑒定結(jié)論:孩子系弟媳婦所生。黃霸的理由很簡單,“汝貪家財,固欲得兒,寧慮或有所傷乎?”
這種從倫理、親情角度進行親子鑒定的方法,一直為后世司法官員所采用。如北魏年間,李崇任揚州(治所在睢陽)刺史時,也曾使用過類似方法,判斷“爭子案”。《北史·李崇傳》記載,當時,一位叫茍?zhí)┑娜藖G了3歲大的兒子,后在叫趙奉伯的人家里發(fā)現(xiàn)了孩子。但兩家都說孩子是自己的,都有鄰居可以證明,郡縣無法定案。
李崇接案后,將小孩與兩家隔離幾天,之后突然派差員到兩家報信,稱孩子暴病而死,讓領(lǐng)回去埋葬。茍?zhí)┞犝f后,悲痛不已,趙奉伯卻一點也不悲痛,只是感嘆一番。就此,李崇鑒定孩子是茍?zhí)┑模八煲詢哼€泰”。此事曾被后晉和氏父子所編的《疑獄集》收錄,成為古代司法親子鑒定的經(jīng)典案例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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